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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股上市知识介绍(1)
计划上市的公司首先要委任一名合适的保荐人。主板上市保荐人为交易所会员、发行商、商人银行或交易所接纳的其它人士;创业板上市保荐人须依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得发牌及注册。保荐人协助筹备有关上市的事宜,包括代表新申请人向交易所呈交正式上市申请表格及一切有关文件,并处理交易所就有关申请的一切事宜而提出的问题。
在香港,保荐人在上市过程中扮演着非常关键的角色。这是因为香港证券市场的独特之处,是大部分在港上市的公司在香港以外地区注册,其主要业务也不在香港。要核实上市申请者的有关资料比较困难,因此,市场特别看重保荐人的判断力和审查工作。
另一个重要的角色是包销商,一般为证券行及交易所参与者,负责在股份发售期间分销公司证券。包销商必须包销投资者未被认购的股份。为降低上市公司股票供应量突然增加所引致的短期价格波动,香港证监会允许包销商为超过1亿港元的新股上市及配售“托市”,即保持股票价格稳定。一级市场的新股IPO和二级市场的先旧后新配售等均适用 “托市”规定。不过,包销商需事先披露拟采取的“托市”行动,及备存有关交易记录以供查阅。而且,包销商为稳定价格而提供买盘价不得超过公开发售价。如此一来,包销商可稳定股价,有利于证券发售的顺利完成。
当然,证券上市前进行的首次公开招股涉及的步骤及程序繁多。除选定合适的保荐人和包销商外,还必须聘请其它如会计师、法律顾问、评估师等专业人士,协调运作完成整个上市筹备工作。(凯汇财经 李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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