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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级工商

广州市工商局2010年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11-06-03
2010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部署,切实把握“四个只有”,继续解放思想,坚定信心,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监管服务方式,全面落实网格化服务监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打造公共服务型市场监管执法机关,做维护经济秩序的忠诚卫士,为促进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而奋斗。

  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一)努力提高窗口服务效能。在全局窗口推广“服务过程零障碍、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缺陷、服务效果零投诉”的“四个零”服务理念,将其贯彻到政务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制定企业登记操作细则,实现企业登记申请文书、文书填写、提交材料、登记操作细则的“四统一”。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加快内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的研发进度,促进两者的整合统一,实现注册登记真正从传统的“面对面”向快捷方便的“键对键”转变,全面提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效能和水平。

  (二)积极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布局调整,对重点项目、改制企业提供专人指导、快速审批等服务。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落实留学人员申办企业登记优惠政策和CEPA协议五的有关政策。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的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外资并购审查。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综合分析利用工作,为政府决策和投资者服务。

  (三)大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继续放宽农村房屋、土地等经营场地限制,凭镇、村出具的证明作为办理工商证照的场地证明文件。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建立快速简便的行政调解制度,做好涉农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迎接亚运会召开

  (一)突出抓好屠宰管理工作,努力构建“放心肉”服务体系。2009年,我市被定为全国“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的10个试点省、市之一。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调整定点设置规划,优化屠宰行业布局。按照“严格技术标准、保证卫生质量、控制压缩总量、适当集中布点、经济合理便民”的原则,大力支持市中心屠宰场的建设,会同各区(县级市)政府对全市现有屠宰场进行重新调整布局,分批关闭不符合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屠宰场。二是完善生猪屠宰信息化监管系统,提升技术管理水平。要逐步实现各部门监管系统联网,建立覆盖生猪流通、屠宰加工、分割配送、肉品销售等环节的全过程肉品质量可追溯系统。在肉品销售终端环节,推行使用标签电子秤,解决农贸市场等零售终端肉品无包装、无标签而质量安全难以追溯的问题。三是落实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各项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台账登记制度、验票索票制度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等,推动经营业户或屠宰场与规模化优质生猪养殖基地签订定点供应协议,确保生猪质量安全。四是加大屠宰管理执法力度。建立生猪屠宰管理年度考核制度,强化领导责任制和属地监管责任制。会同卫生、教育、经贸、建设、质监、旅游等部门,开展打击餐饮业及机团单位采购、使用私宰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与公检法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依法追究私屠滥宰违法分子刑事责任。同时,推行实施肉品冷链建设,提高冷鲜肉市场份额。加强牛羊定点屠宰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加快机械化牛羊屠宰场的建设,提高我市牛羊屠宰加工水平。

  (二)全力以赴,扎实做好亚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完善亚运食品保障、亚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亚运食品安全事故演练等方案,针对不同安全级别区域实施分级监管。二是着重加大对比赛场馆、签约饭店周边及交通沿线等涉亚重点地区,以及蔬菜、乳制品、鲜肉、水产品、肉制品、冷冻饮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力度。三是工商所要与涉亚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划分责任区,明确巡查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四是积极开展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工作,保证各项实战装备到位,确保能够快速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基础性工作。一是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抓紧完成食品流通许可证网络管理系统的开发,实现与网上登记系统的并网,提高办证效率。二是对超市、食杂店开展以“进货台账电子化、质量管理制度化、散装食品经营规范化和不合格食品销毁程序化”为标准的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三是统筹运用好食品监测车和监测箱,加大检测后续处理力度,对检测不合格食品进行严格查处,并及时、客观公布食品抽样检验信息及消费警示。

  三、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主力军作用,深入推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一)加大对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加大对传销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强化对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学生、农民等参与传销的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狠狠打击以“资本运作”等名义以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提高“无传销社区(村)”的覆盖面。二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流通领域贩私行为。加强对电子产品、成品油、汽配、旧货市场的监管,重点打击禽畜冻品、废旧汽车总成及零部件、高科技产品、“两油”等走私贩私活动,防止私货交易市场死灰复燃。大力整治打假重点市场、警示市场,保证其“摘帽”。三是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围绕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和行业,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强化《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对大型超市等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对中小供应商滥收费用等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的各种促销活动。四是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主要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大型商场、星级酒店卖场、商业步行街等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侵犯世博会和亚运会标志专有权违法行为。继续做好107、108届广交会驻场商标执法工作。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商标,力争实现我市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零”的突破、市著名商标突破700件、省著名商标突破350件、驰名商标突破40件。五是加强广告监管。建立科学高效的广告监测中心,及时掌握广告发布动态。坚持把药品、医疗、食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广告以及电视购物广告、网上非法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与有关部门联合治理,严厉查处违法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发布者。逐步向分局下放户外广告登记及审批权限,进一步理顺辖区广告监管责任制。六是加强合同监管。继续推行企业自制格式合同文本备案制度,坚决制止“霸王条款”。强化合同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欺诈行为。加强对经纪和拍卖行为的监管,查处拍卖活动中的串通行为。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等诚信建设活动,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七是整顿企业登记代理行业。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非法“黑中介”专项行动,坚决遏制“两虚一逃”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财政、银监、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联系,重新规范企业验资、增资程序,防止垫资行为的发生。

  (二)积极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切实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以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比较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用电器、成品油、农资、建材、服装、日用品等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二是大力强化服务领域监管。以公共服务、家电维修、洗染、美容美发、健身等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为重点,清理规范服务领域经营主体资格,对经营者欺诈消费者、使用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三是全面推进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加大红盾维权工作站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行业商会、进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力度,方便广大群众就近投诉举报,努力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四是切实维护农村市场消费安全。重点监督农村商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经营资格,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五是推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监管工作。按照“以网管网”的思路,2010年力争完成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平台建设,组织进行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信息采集、搜索、备案工作,逐步建立与通信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以及内部高效、顺畅的转办、督办、查处机制。

  (三)深入推进无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继续加强协调工作,努力建立“政府牵头、工商协调、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治无照经营工作机制,力争将无照经营整治纳入综治维稳范畴。按照分类解决的原则,逐步解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地问题,认真摸索“住改商”监管有效机制。抓好对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餐饮业的牵头整治工作,协同卫生、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同解决饮食服务业证照发放及污染扰民问题,促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

  四、健全工商所辖区网格化服务监管机制,努力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

  (一)引入服务理念,丰富监管内涵。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总结往年的监管经验做法,我们将“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调整深化为“工商所辖区网格化服务监管机制”。这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是在原来实施辖区监管责任制的基础上,明确将服务理念注入工商所(段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强调服务优先的网格化服务理念,改变原来只重监管、不重服务的单一监管模式。各级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工商所和段管员这两个层面,在服务社区管理、服务辖区居民、服务辖区工商业户等方面,能提供哪些服务项目,如何在监管执法中注入服务的元素,并制定工商所服务措施,列入工作考评范围。从而真正将工商部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理念落实到一线执法队伍中。

  (二)健全考评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定《深化工商所网格化服务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工商所服务措施》、《工商所网格化服务监管考核办法》和《工商所网格化管理层级责任制》4项制度,并对《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暂行办法》和《工商所使用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巡查监管工作规范》作出修改。同时,通过对相关条文的简化和明晰,使每个段管员都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有一套清晰的考核指标。要在原有考核亮照经营率、巡查率、违法经营查处率、食品安全建账率等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企业和群众满意率、群众投诉处理率、消费调解率和平息突发事件成功率等指标。通过这些考核指标来衡量段管员的工作绩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从而形成“职责明确,考评到位,责任落实,监管到位”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加强与社区联动,增强监管合力。抓紧制定《建立网格化服务监管联动机制的意见》,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入社区”等活动。通过工商所服务社区、服务居民、服务辖区工商业户,争取街道和群众对工商工作的支持。通过工商所与街道签订服务监管协作协议,明确双方为彼此提供的支持和方式。要借鉴公安片警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实施段管员与居委的挂钩协作,拓宽信息源,增强完成服务和监管工作的能力。

  (四)引入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抓紧修改完善工商所综合监管系统,增强移动巡查的功能,提高实用性,有效性。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市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率,探索市场视频监控系统与巡查系统的信息对接,扩大网格化监管的覆盖面。

  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型市场监管队伍素质

  (一)着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打造公共服务型市场监管执法机关,做维护经济秩序的忠诚卫士,为促进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而奋斗”的广州工商核心价值理念,引导干部按“高效服务、科学监管、公正执法、清廉为民”的要求践行核心价值理念。着眼于服务大局和监管服务方式的转变,从适应公共服务型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不断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严格培训制度、拓宽培训范围,努力构建公共服务型市场监管教育培训新平台。大力推进行政指导、专项执法、信息化操作、注册登记等业务培训,继续办好学习型工商讲座。强化基层骨干培训,举办所(队)长培训班,争取年内把所(队)长轮训一遍。加强对工商所段管员的培训,编写适用的培训大纲,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OA办公自动化建设,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建立全系统“上下贯通、信息互享、办公高效、反馈及时”的自动化办公系统。结合金信工程,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工商业务的融合,建设全系统统一的网上办事、信息查询、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等服务平台,大幅提升为企业、社会公众及相关政府部门主动服务的效能。

  (三)积极应对公共危机和突发事件。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密切跟踪、积极应对、正确引导各类热点、敏感、不实、负面的报道和言论,通过市局新闻发布平台向媒体和社会通报重大、突发事件的权威信息,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负面影响。

  (四)切实加强机关内部建设。一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及行风评议“回头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使政风行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建立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行政效能监察网络,开展网上行政许可、执法办案效能测评,以及建立行政审批、执法办案工作效能考评通报制度。开展廉政风险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风险点防范对策,增强风险防范的科学性、有效性。三是严格资产和财务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罚没物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认真清理并抓紧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精神,控制好一般性费用开支,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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