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政策
最新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与实施细则出台
2012年5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了修订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自2012年5月2日起施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定版)》(信部规[2003]440号)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为了进一步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细化认定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组织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自2012年5月2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将会更好地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集成行业,促进市场健康和良性发展,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
千家网记者获悉,系统集成企业对新的资质等级评定抱有很高的期待,都期望在一个管理有序的市场环境中竞争发展。
以下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的下载地址: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word版、PDF版 )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 (word版、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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