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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

黄河三角洲经济区律师服务团成立

更新时间:2011-04-20
9月26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律师服务团揭牌仪式在济南举行。此举标志着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重点发展战略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程辉,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山东省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牛启忠,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宋军继为两个律师服务团揭牌。


  据介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律师服务团由省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联合决定成立,旨在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为建设“一蓝一黄”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山东省律师协会介绍,服务团人员由有关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从相关专业领域各选拔、推荐60名优秀律师,经省司法厅审核商省“蓝办”、“黄办”同意后,确定组成。两个服务团分别设团长1名,副团长2名。服务团接受省“蓝办”、“黄办”、司法厅、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据悉,两个律师服务团主要担负6项工作:为“一蓝一黄”建设中招商引资,公司设立,项目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能源设施建设,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交通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水、矿产、海域等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发展海洋优势产业和做大做强临港产业等提供法律服务;合理调配各专业律师,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提供综合、配套、全程法律服务;为重大经贸洽谈活动和有关会议提供法律服务;接受省、市“蓝办”、“黄办”以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委托,为制定有关规划、实施意见和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服务;制定相应的法律服务指引、法律服务纲要,指导律师特别“一蓝一黄”涉及地区的律师为相关领域建设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一蓝一黄”建设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齐延安表示,“蓝”、“黄”战略是推动全省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引领山东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的新引擎和突破口。为“一蓝一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是全省律师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律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省及有关市“蓝办”、“黄办”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及时制定、发布工作指导意见或相关信息,以各种有效形式搭建服务平台,为服务团成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帮助,努力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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