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400-885-0909

商标

关于对国际注册商标进行国内公告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2-04-26

    为更好地方便异议人就国际注册商标提出异议,自201246起,我局在中国商标网上对国际注册商标发布电子公告。

    我局发布的国际注册商标电子公告,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为基础。国内商标申请人及代理机构通过中国商标网“国际商标公告”链接进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方网站,查阅在线英文版公告,具体步骤和方法详见我局网页说明。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发布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总局7号令)第十四条规定,国际注册商标的异议期限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出版的次月一日起的3个月”。与国内初步审定后的初审公告不同,国际商标公告系我局在进行实质审查之前发布。

    特此通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上一篇文章: 关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版》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0版)》的最新订购通知
下一篇文章: 我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突破千万

  1. 数千种标准化、
    全行业的企业服务产品
  2. 专业服务+PQV
    服务过程可视化系统
  3. 知企“123”计划,
    没有最快,只有更快
  4. 大平台,更诚信,
    节省采购服务成本看得见

扫一扫咨询
知企网微信官方客服

客服热线:400-885-0909

24小时在线咨询

*我们将对您的号码严格保密,请放心使用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