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关于海南省启动2016年度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更新时间:2016-07-21
为推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省工商局启动2016年度“海南省着名商标”认定工作。被认定为海南省着名商标或者海南省着名品牌产品的,由省政府一次性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据了解,依法在海南省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持有的有效注册商标(含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均可申请认定海南省着名商标;已超过3年有效期或有效期前3个月的海南省着名商标,需重新认定。企业申请认定海南省着名商标,应当在7月30日前,向企业所在地市(县)工商局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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