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关于补充北京市中小企业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为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更好地意见和建议,我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专家库,在产业政策、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创 新融资、重大事项等方面提供建议。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专家库规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科研院校、产业经济以及财务、法律、金融、投资等领域专家。
一、选聘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了解国家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熟悉中小企业,具有丰富的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并取得突出的业绩。
4.具有高级职称,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科研院校专家可参照以下条件申报:
①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或研究五年以上;
②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 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③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10篇以上论文;
④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 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⑤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订。
(二)产业专家可参照以下条件申报:
①高精尖领域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者技术骨干;
②规模以上高精尖领域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③高精尖领域 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
④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高精尖领域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⑤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高精尖领域 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财务专家可参照以下条件申报:
①在北京市排名前二十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
②十年及以上从事审计、会计工作的经验;
③上市企业财务总监;
④规模以上企业(2015年企业产值在2000万以上)的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负责人。
(四)法律专家可参照以下条件申报:
①在北京市排名前二十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
②十年及以上从事法律咨询等相关工作的经验;
③上市企业法律总监;④规模以上企业(2015年企业产值在2000万以上)的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
(五)股权投资专家可参照以下条件申报:
①国内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合伙人或者总经理级别;
②十年及以上从事股权投资行业者;
③成功投资并退出3家及以上案例者;
④国内知名股权投资咨询机构负责人。
(六)金融专家可参照以下条件申报:
①全国性商业银行北京地区分行级机构、北京区域性商业银行的总行级机构副行长或总经理级别;
②十年及以上从事金融相关行业者;
③其他金融机构总经理级别以上;
④国内金融咨询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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