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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征集中关村现代服务业2015年试点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0-21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指示要求,积极推动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根据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批复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建函〔2011〕32号)文件要求及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延续相关要求,现 围绕以下方向面向中关村示范区内的独立法人机构(包括企业、协会、联盟等)征集2015年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项目。

一、申报原则和流程

(一)申报原则

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重点、专款专用、讲求实效;坚持依法依规和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着力推动形成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技术集成与商业模式创新并举、高端发展与基础建设互补、能力建设与环境营造互动的现代服务业良好生态系统。

(二)申报及审批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中关村现代服务业专题网站(http://xdfwy.beijing.gov.cn)”,按照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和项目申报。

2、部门初审: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要按照要求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具体材料详见附件)。

3、后续审批:初审通过的项目还需要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专家论证、中介评审,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市联席会议)或市政府批准同意扶持的项目,进行公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包括东城园、西城园、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石景山园、门头沟园、房山园、通州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昌平园、平谷园、怀柔园、密云园、延庆园等以及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准划定的其他区域);

3、盈利状况良好或具有较好成长性;

4、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5、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符合上述条件,其它联合单位应注册在北京地区;

6、申请股权投资的项目可以以新注册公司的形式申请扶持,新注册公司应符合上述条件。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北京市产业政策,符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支持方向;

2、项目形成的主要收入能计入“中关村现代服务业领域收入”;

3、产业类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已完成的投资应合理且有相应支出凭证;

4、建设期为一年内的项目自筹资金应全额保证,跨年度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应明确、合理,自筹资金应按计划保证;

5、申报项目应有合理的服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有明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依法应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需提供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涉及土地、新增建筑的项目需提供土地、规划意见,涉及环境影响和水资源保护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水资源论证批复;

7、项目应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和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8、联合申报项目应有各企业合作协议,协议中应对各方的责权有明确约定。

三、支持范围

(一)公共服务平台

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产业生态系统建设,支持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和标准、技术交易和产权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关村企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搭建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市场化和专业性支撑平台,支持集成创新、协同创 新的服务业集聚区公共平台建设。

(二)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业

支持基于大数据分析、互联网思维的信息消费、文化创意、远程教育、健康服务等领域新兴服务业态;支持集新型智能终端、软件、内容、运营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引领信息产业向网络化、服务化、集成化、绿色化方向转型;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商业、金融、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发挥带动作用。

(三)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服务业

鼓励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行业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辐射作用,扶持带动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共同发展;鼓励在行业细分领域实现服务业的“专特精新”发展。

(四)科技服务业

鼓励科技服务模式创新,支持通过合同研发组织、研发众包、知识管理和运营、科技综合服务、服务外包等方式开展科技服务;鼓励建设一批专业科技信息资源平台,支持发展科技咨询业和技术转移服务业;支持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服务以及装备制造设计和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支 持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环保等检验检测认证和服务。

(五)节能环保服务业

围绕大气污染、水处理、固废处理、能源利用等重点领域依托优势企业和产业联盟,支持以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服务、环境治理PPP模式、第三方环境治理、环境一级开发商等新型商业模式实施的具有影响力的节能环保服务项目;支持对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节能环保项目。

四、支持方式及额度

(一)支持方式

资金支持方式包括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针对有长期贷款项目)、以奖代补(针对已完成项目)等,扶持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支持方式,具备条件的项目优先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支持。

(二)支持额度

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股权投资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其余各类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对于重大项目,经试点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支持额度可以适当调整。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10月30日。

六、其他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及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同时结合中关村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领域与方向,对申报项目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真实性等进行具体指导和审核,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项目征集及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自筹经费来源的,需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申报的项目需具备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可行性,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齐雯 88549650

市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市发改委:张涛 66415588-0958/0206

市经信委:王艾荣 57587529

市商务委:许凯 87211821(电子商务业) 卓海静 87211776(现代物流业)

市科委:侯亮 66173732

中关村管委会:赵冬岩 88828812

附件1:

2015年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项目支持重点细项

一、公共服务平台

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产业生态系统建设,支持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和标准、技术交易和产权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关村企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搭建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市场化和专业性支撑平台,支持集成创新、协同创新的服务业集聚区公共平台建设。

(一)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支持科技和金融相结合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如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融资租赁、科技保险等,支持互联网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网络金融大数据挖掘等“互联网+金融”基础业态和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信用评估服务等“互联网+金融”支撑业态发展,支持“众筹+天使”、“科技金融超市”、科技金融“风险池”等新模式发展。

(二)知识产权和标准服务平台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搭建专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运营和预警保护、资源共享等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搭建具有国际水准的标准服务平台和标准验证平台,提供专业性支撑服务。

(三)技术交易和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支持现代服务业创新成果展示推广、技术交易和产权交易等市场化平台建设,支持服务机构为交易参与方提供交易咨询、项目推介、挂牌交易、融资服务等专业化保障,支持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和技术合同网上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支持构建链接全球技术转移资源的合作渠道和服务网络,为企业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国际技术收购、技术与知识产权入股等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专业支撑服务平台

支持建设大数据交易、算法验证、采集分析、软件研发与测试平台;支持提供集成电路设计及相关服务、开源硬件、软件工具、数据资源、内容分发和应用推广服务的云计算、大数据专业平台和电子商务推广平台建设;支持基于信息技术的数字内容制作、发布、运营平台和影视内容全媒体播出平台建设,支持“平台+内容+终端+应用”产业链的垂直整合和水平延伸。

二、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业

支持基于大数据分析、互联网思维的信息消费、文化创意、远程教育、健康服务等领域新兴服务业态;支持集新型智能终端、软件、内容、运营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引领信息产业向网络化、服务化、集成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商业、金融、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带动作用。

(一)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卫星应用方向

支持物联网关键技术应用示范;支持下一代互联网重大应用示范;支持研发采用国产北斗芯片的消费型移动终端、行业专用移动终端;支持基于我市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公共平台的北斗示范应用项目,在城市运行保障、智能交通、现代物流、重要系统授时、环境资源管理、精准农业等领域开展规模化行业位置服务应用。

(二)信息基础设施方向

支持云计算基础设施运营服务、互联网运营服务、云平台解决方案服务能力提升、智能终端云服务等。支持集新型智能终端、软件、内容、运营服务为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供面向市民、企业和社会管理的服务。

(三)新一代移动通信方向

支持4G和5G移动通信平台、4G和5G产业研发检测服务、智能终端应用开发与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基于电信运营商的数据服务平台。支持面向移动互联网的新型企业级应用、自主智能终端产业化及服务平台建设。

(四)大数据前沿技术方向

支持大数据结合云计算技术,在交通、安防、医疗、教育、文化创意、网络零售、物流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创新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支持平台型企业开展面向交易服务的大数据能力提升的技术改造。

(五)可信计算、信息安全解决方案产业化

积极推动网络条件下可信计算体系的产业化,打造集芯片、软件、硬件、应用为一体的完整可信计算产业链。支持开展自主可控基础软件成套能力的技术改造,推动信息安全企业的商业模式转型,大力支持发展云安全、虚拟化安全、风险评估、容灾备份和灾难恢复、安全测评等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

(六)“互联网+”方向

支持“互联网+交通”,推动车联网、船联网等领域信息技术应用,促进车辆远程管理与云服务,加快交通大数据和智慧出行服务创新。

支持“互联网+医疗”,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健康服务融合发展,加快移动医疗、远程医疗、健康云、生物研发外包、基因诊疗等新兴业态发展,建立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专业医学检验中心、数字病理中心、影像中心、微创中心等第三方医疗服务平台和健康管理服务平台。

支持“互联网+教育”,鼓励开展数字课堂、数字书包、线上教学、移动学习等教育服务,支持企业与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高水平在线教育平台,开展课程资源共享、学校学分互认、师资互动合作等教育模式创新,支持个性化教育服务发展。

支持“互联网+文化”,支持图书、数字出版、音视频、影视剧、动漫游戏等正版数字内容平台建设,推动新媒体、自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发展。支持三维渲染、影视剧后期制作、视频制播、演艺视效技术、增强现实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和解决方案应用。推动原创网络游戏研发、运营和海外服务,支持健康游戏内容创意、游戏与文学影视互动、游戏周边、三维网络教育游戏等业态发展创新。

三、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服务业

鼓励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行业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辐射作用,扶持带动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共同发展;鼓励在行业细分领域实现服务业的“专特精新”发展。

(一)电子商务

支持电子商务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基于新技术、新终端等新型电子商务服务模式,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和服务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农产品、社区商业服务等民生领域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以跨行业整合、上下游产业链搭建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跨境产品定制、产能合作等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营销服务,支持商品众筹、社区团购、按需定制等模式发展;支持开展线上合同研发与研发众包、知识管理和运营、服务外包等合作。

(二)现代物流

支持商贸企业共同配送物流试点、快递物流共同配送试点、新能源汽车物流配送试点,鼓励建立城市公共物流配送服务体系;支持电子、医药等行业内生产型企业和物流企业结成供应链合作伙伴;支持物流服务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冷链物流、跨境物流、物流信息服务、物流综合管理等高端物流服务;支持企业建立智能化的物流和仓储服务平台,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无人搬运与智能码垛等新技术应用;支持供应链金融、信用消费等融资消费模式和网订店取等快递送取模式创新。

四、科技服务业

鼓励科技服务模式创新,支持通过合同研发组织、研发众包、知识管理和运营、科技综合服务、服务外包等方式开展科技服务;支持发展软件、生物、高端制造研发设计等研发服务外包服务业;支持开展生物医药研发、重大疾病早期检测分析、健康产品服务、诊疗及个体化干预服务;支持开展可穿戴医疗设备、医疗信息化等前沿技术应用服务,开展社区医疗服务、在线医疗咨询、远程医疗和医疗转诊等服务;支持开展医疗器械第三方可靠性测试和检测验证服务;支持大型医疗设备研发及相应检测等医学服务;支持建立种业科技成果托管服务平台和高通量分子育种服务平台。鼓励建设一批专业科技信息资源平台,支持发展科技咨询业和技术转移服务业;支持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服务以及装备制造设计和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支持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环保等检验检测认证和服务。

五、节能环保服务业

围绕大气污染、水处理、固废处理、能源利用等重点领域依托优势企业和产业联盟,支持以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服务、环境治理PPP模式、第三方环境治理、环境一级开发商等新型商业模式实施的具有影响力的节能环保服务项目;支持对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节能环保项目。

(一)节能领域

支持“互联网+能源”,推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能源供给、传输、存储、消费和工业节能、环境保护等方面应用,促进传统行业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工业节能、减排和生产优化控制水平。支持高效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及服务;支持在新能源领域开展能源管控平台、储能技术等能源利用服务。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商业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提供专业能源审计、节能技术推广、节能项目设计以及节能咨询服务等专业第三方节能服务平台。支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碳排放权交易和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服务。

(二)环保领域

支持在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海水淡化领域开展污水处理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及服务;在建筑、餐厨垃圾和秸秆农作物废物领域开展固废处理综合利用技术及服务;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开展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及服务。支持利用地下水模拟、在线监测、实时感知、可视化等技术建设水务物联网。

支持提供绿色产品认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服务、环境工程服务等第三方环保服务平台。支持环境监测服务创新,建立区域环保数据整合平台和环保协同感知系统,发展环境大数据。

附件2:

中关村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表(Excel表)。(表样见附件2-1)

2、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2-2)

3、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做出书面承诺。(见附件2-3)

4、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2012、2013、2014年)经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5、项目建设地点,若建设场地为自有,请提供土地/房产证,若场地为租赁,提供租赁协议。

6、提供项目核准/备案及土地、规划、环保、能评等手续复印件。

7、本项目投资构成及资金完成情况,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合同复印件,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建设期内已发生投资合法凭证明细。

8、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进账单、付息凭证。

9、提供项目自筹资金能够落实的证明。

10、本项目主要产品或核心技术的产业技术成果证明;由国家、省(部)级(含)颁发的专利证书、版权、产品认证证书、获奖证书、查新报告、科技成果证书等(复印件)。

1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12、项目若有相关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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