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级税务
海淀地税局法制科积极开展2010年执法督察工作
更新时间:2011-05-3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38号)和市局相关文件(京地税审[2010]100号)的要求,海淀地税局法制科近期开展对“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的执法督察工作。目前,此项工作进行到各税务所自查阶段:由法制科负责向各税务所发出自查通知,各税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对上述两项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填报资料。此次执法督察是全面规范“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法制科和各税务所对此次执法督察工作都非常重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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