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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务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经验介绍

更新时间:2013-05-21

   近几年来,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文明委的精心指导下,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实现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连续被江西省委、省政府评为第一、二届省级文明行业和第八、九届文明单位,连续被省政府评为第一、二届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先进单位,省局机关连续被省直工委评为第一、二届全省“十佳文明机关”。

     一、加强领导,完善创建机制
良好的创建机制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省局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认真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领导体制。二是目标规划到位。制定了《江西省国税系统“十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纲要》、《江西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实行精神文明创建的动态管理,将精神文明建设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三是创建活动到位。在全局扎实开展了“弘扬井冈精神,兴我国税事业”、“树立科学税收发展观,实现国税事业新跨越”、“建设和谐江西国税,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等主题教育活动;向郑培民、任长霞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体育运动会、文艺调演、美术书法摄影比赛、演讲等文体活动;以及帮扶贫困村、捐赠大学生、希望工程等扶贫济困活动。四是经费投入到位。近3年先后投入近2亿元经费用于基层单位建设,对获国家级文明单位的奖励10万元,省级文明单位的奖励3万元,获省局“先进基层单位”的奖励2万元,并逐年增加创建活动经费,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以人为本,提高队伍素质
高素质干部队伍是确保创建成效的根本,我们始终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各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省局抓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做法,在省委组织的全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被评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单位。从2002年起连续三年开展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工作得到总局及江西省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总局领导专门作出批示推广其经验,并两次发专刊介绍我们的做法。开展评选“先进领导班子”和“十佳局长”活动,使各级国税局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提高。二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制定了《2003-2007年江西省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利用5年的时间将全员轮训一遍。实施了干部培训“12345”工程,即在全系统中培养计算机专业人才1000名,稽查能手2000名,征管能手3000名,外语人才400名,法律人才500名。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由2001年的61.2%提高到2004年底的93.75%。三是规范干部管理。积极推进基层单位税务人员能级管理,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充满活力和激励的干部管理机制,调动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创立品牌,改进行业作风
我们以改进国税行业作风为着力点,积极打造“政府放心、纳税人满意”的江西国税品牌。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下发了《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起统一、规范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省局先后在全国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全省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作了典型发言。二是优化纳税服务。下发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所有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户式查询、一条龙服务”,探索个性化、人性化服务和纳税信用体系建设,90%以上的企业纳入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办税效率大幅提升。三是积极开展国税文化建设。在全省国税系统大力提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公正执法、热情服务、规范管理、团结协作的税收文化,引导全体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构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共同愿景,真正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性地进行警示教育、牢记“两个务必”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强化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增强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省局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和省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四是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近3年来,全局干部职工未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2003年起,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四、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是国税机关的基本职责。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我们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2004年组织税收收入165.2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48%,为江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二是全面执行税收政策。我们进一步落实了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国产设备投资、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涉农优惠政策等一系列税收政策。三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法查处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非法减免税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2004年,组织全省各级稽查部门查处了40起大要案件,查补税款8157万元,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正义。四是营造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主题,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增强了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了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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