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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的公告
关于执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的公告
我国是尼斯联盟的成员国,《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已经尼斯联盟第二十一次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修改,形成《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要求,我国将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对《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九版的修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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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国家工商总局 把方便留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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