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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06-13
2011年5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推荐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推荐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的通知
                                                          工信厅信函〔2011〕41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根据2011年我部推进节能减排和两化深度融合的工作部署,我部决定重点指导推进一批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项目。现组织开展第一批项目申报,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方式。项目申报以推荐方式进行,由副省级以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方案,并向我部推荐。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央企业的,可直接报我部,每家中央企业申报项目不多于5项;项目承担单位为地方企业的,由副省级以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推荐形式报我部,每个地方推荐项目不多于10项;全国性行业协会可向我部推荐本行业的代表性项目,每个协会推荐项目不多于10项。一个项目只能采取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二)组织专家评审。我部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适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就其是否适于列为重点支持推进的项目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三)项目审核和报批。我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对项目方案的审查,依据项目所属领域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项目审批意见后,做出正式批复。经过批复同意的项目,纳入部重点指导推进的两化融合项目库。

  (四)项目检查和验收。我部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指导,直至完成项目验收。重点项目指导推进的期限一般为三年。

  二、重点支持方向

  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的信息系统建设,引导工业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节能减排能力。重点行业包括: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纺织、轻工、机械、电子信息、电力、煤炭等行业。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研发设计信息系统、产品信息化、工艺流程优化系统、装备智能化、供应链管理、生产运行管理系统(MES)、生产集中管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EMS)、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系统(HSE)、节能减排信息化服务平台、区域性节能减排信息化监控平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清洁生产信息化平台等12个方面。

  三、申报项目的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具有一定实施基础和应用前景,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具备可行性;在所在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较强代表性,具备一定的试验意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项目实施倡导安全可控原则;项目所在单位应首先成为我部工业信息化运行形势监测指数提供企业,在我部工业信息化运行形势监测分析系统(www.miitirpc.com)注册(验证码为miit88),并提供数据。

  (二)项目分为正在建设的项目和已经建成的项目两种。对于正在建设的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和备案材料等前期程序要求的文件;对于已经建成的项目,要求已经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预计在1-3年内可取得较明显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材料的申报

  (一)请各单位组织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向我部提出推荐意见(函)。

  (二)请于2011年6月24日前,提交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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